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法学院开展“青春法律行”法律实务锻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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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法学院开展“青春法律行”法律实务锻炼活动(图)

为响应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团委深入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提升政法学子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该校政法学院积极组建实践团队,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融为一体,开展了专业特色突出、专业教师参与、内容丰富的暑期实践服务活动。7月14日起,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于其欣、副院长朱国良带队,法学教研室主任梁艳、辅导员于瑶担任指导教师,政法学院青春法律行法律实务锻炼实践团出征起航,组织优秀的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分别前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誉实律师事务所和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暑期专业实践锻炼活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法学院开展“青春法律行”法律实务锻炼活动1

活动前期,该校政法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学生踊跃报名,学院团总支与法学教研室教师结合各学生的专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最终确定王统超、王正、周怡、孙欣怡等10名同学赴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刘鸿钧、王帅等2名同学参与济南誉实律师事务所实习活动;胡迎春、李兆静、王春芳等3名同学前往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专业实习。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10位实习同学被安排在民事审判一庭,负责协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在济南誉实律师事务所,2位实习同学负责协助律师进行法律服务活动,处理各项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位实习同学进入刑事审判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协助法官办理相关案件,如参与送达法律文书、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旁听庭审等各项工作活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法学院开展“青春法律行”法律实务锻炼活动2

政法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青春法律行暑期法律实务锻炼活动。为整合实践锻炼资源、搭建专业实习平台,政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丁萍、副院长朱国良先后多次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誉实律师事务所、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洽谈沟通,在三家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本次法律事务专业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实践活动中,政法学子将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在实践中应用专业、在工作中锻炼能力、在服务中增长才干,使本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真正发挥了第二课堂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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