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继续扩大实施农村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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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继续扩大实施农村专项计划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问题。今年,教育部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重庆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

该计划自2012年起实施,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山西、河南等10省区实施。

(一)招生对象。我市在丰都县、武隆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万州区和开县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中实施该专项计划。以上区县中的考生应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6年及以上学籍并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且符合当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在当地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

(二)招生高校。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

(三)招生规模。今年我市计划2098名,比去年增加59名。

(四)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该专项计划采取单设批次、单报志愿、单独录取等政策。2014年新规定:自今年起,按此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二、部分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该计划自2014年起首次实施,有关高校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制定相关报名、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该专项计划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一)招生对象。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学生。主要包括我市辖区内的20个国家、市级贫困区县(含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扶贫重点开发县、省级贫困区县等,包括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上述20个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户籍,且户籍性质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为“2”)的属性,考生本人在上述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二)招生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

(三)招生规模。各高校专门安排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的名额,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实施。

(四)优惠政策。获得此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高考,达到相应自主招生分数要求,可享受包括降分录取在内的优惠政策。

三、市属一本招生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自2014年起首次实施,主要由我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市属高校承担,今年是我市实施这个计划的第2年。

(一)招生对象。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户籍,且户籍性质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为“2”)的属性,考生本人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二)招生高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8所市属高校在一本招生的专业。

(三)招生规模。今年上述8所市属高校在我市投放此类招生专项计划411名。

(四)优惠政策。有关高校单独切块安排该计划,执行一本分数线。如生源不足,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四、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小学全科教师计划)

该计划自2013年起实施,今年继续扩大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一)招生对象。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5所院校。

(三)招生规模。 今年我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培养1200名,覆盖全市29个区县。

(四)优惠政策。全科教师培养采取市属高师院校3年、教师进修院校和优质小学1年的“3+1”衔接培养模式。全科教师培养不分专业,学生毕业后将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学科知识和能力结构,能较好的胜任小学多门学科教学。培养对象需与培养学校和就业区县签订相关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经考核合格被招聘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五、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

(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

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一)招生对象。该计划单独招收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

(二)招生高校。由重庆医科大学负责培养;

(三)招生规模。我市招生计划100名,专业为临床医学。

(四)优惠政策。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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