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定向选调北京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宁夏基层工作,旨在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招考对象和数量
1.招考对象: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招考数量:2015年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10名选调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西部地区扎根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5.身体健康,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期间无处分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
7.其他条件。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3月15日前均可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2015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招考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签署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216房间并现场进行电子版登记,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含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的2寸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emailprotected]。
(二)资格审核。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测试。笔试初步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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