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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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江苏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15年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如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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