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2015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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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2015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7月31日-8月11日内登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jzz.org.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8月3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四、网上缴费

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20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7:00时。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确认考试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在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

未在2015年8月17日17:00时之前缴费成功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注册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4楼023室。

联系电话:029-87274344

联系人:宋瑞鹏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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