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办法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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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办法年内出台

今后,江苏省公务员职位将不再是“铁饭碗”。目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公务员变身“合同工”。

聘任制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试行)计划今年年内出台,先在部分地区和单位试点。按照国家《公务员法》,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通俗地说,聘任制公务员就是“合同制”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打破了公务员终身制。目前,非聘任制公务员身份稳定,一般是终身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予辞退或开除。而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聘任制公务员的身份将随聘任合同的终止而结束。可以肯定的是,一旦招录聘任制公务员,机关将免去“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顾虑,从而大大降低用人成本。有关专家分析,聘任制的到期考核,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务员来说,应该会形成较大压力。大家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业绩来,以此来证明或者说确保自己到期能够被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可能只针对新进人员

虽然《公务员法》明确聘任制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但协议工资的标准是多少,福利、保险待遇等如何确定,都没有具体规定。而目前已经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城市,也只是针对新进人员。人社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现在来看,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这些人,如果政策使他们的环境发生巨大震动,这并不现实。因此,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还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或者至少在工龄上会有所区分。”

此外,现有的公务员录用程序比较严格,逢进必考,但聘任制的录用方式则相对灵活,可以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选聘。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有助于公务员队伍“不拘一格降人才”,同时也可能会出现“暗箱操作”,“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

聘任制也要引入合理的“退出机制”

其实,聘任制公务员并不是个新鲜词,深圳市2007年就开始试点,2010年1月起,该市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的,还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将把公务员的“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能够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合同制也只是一个形式,很可能出现一种长期合同的“终身制”,“如果能把其他行业如"末尾淘汰"这样的机制,也能引入到公务员管理中,这样才能更多地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作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目前,深圳市在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1500人,他们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最早的聘任制公务员。在深圳,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和政治待遇上没有任何差别,都使用行政编制,履行公务员权利义务,在职责权限、能力要求、职务升降等方面执行同样的制度。二者的差别体现在用人方式上,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退休保障制度,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而言,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单位二次选人和公务员二次择业的自由度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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