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关于2015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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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关于2015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泰建职〔2015〕6号

泰州市关于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人〔2015〕3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考试作答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报考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报考人员交换使用。

3.其他事项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报考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相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泰州报名点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7日下午。报名网址: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点击左侧“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5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住建局大楼(海陵南路308号)9028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82776。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首次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规定学历者,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2.续考人员须提交材料及要求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2.考生按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照片上传,经网上审核通过后,视为网报成功。

3.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成功打印报名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及考试费用概不退还。

六、收费标准

1.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2.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七、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10月8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6:00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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