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教师20人,其中:隆阳区第一中学3人,保山市民族中学3人,保山市第八中学6人,田家炳中学(原保山市第十中学)3人,保山市第七中学2人,保山市实验中学3人。
招聘岗位专业范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计算机、心理学。由各校根据实际需要及报名情况现场确定招聘专业。
招聘范围
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高中教育工作;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身体健康,生理无明显缺陷;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安心学校工作。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2015年3月10日9:00-17:30,云南省2015年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双向选择供需洽谈会(昆明理工大学莲花校区图书馆前博信广场),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时,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数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查阅个人资料及面谈情况适时确定签约人员。
面试。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时,按规定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隆阳区组织、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成评委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现场对面试人员的教师职业素养进行考察了解,并进行量化打分,75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合格的, 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招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复审:签约对象于2015年8月19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隆阳区纪委 2134491
咨询电话:隆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2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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