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服务与条件支撑平台建设等。”23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同时下发《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建设高水平大学,《意见》祭出了哪些突破性实招?记者从《意见》中看到,关于教师普遍关注的改善住房问题,《意见》提出,支持有土地资源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建公共租赁住房;而“赋予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的提法也让人眼前一亮——高等学校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
师生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生师比将降低,教师住房条件获改善
《意见》提出,要加快改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这从何处着手改善?
首先要提高生均资源配置水平,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范实施内设机构备案制,努力降低生师比,力争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生均资源配置水平走在全国同类高等学校前列。
同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深化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依法依规适时下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审批权,给予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与部属高等学校同等的招标自主权。
《意见》的实施还将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意见》提出,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采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住房问题;支持有土地资源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学生同样也将获益,根据《意见》,今年,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将达到每生每年1.2万元,此外,还将适时调整学校收费标准。
高校管理体制机制如何创新?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社会参与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剑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问题。
在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中,《意见》不仅指出将探索实施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特别提到三个支持——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优化同一层次研究生类型结构;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拨“申请—考核”机制;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在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在提到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时,《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
人事制度改革将深化。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范围内自主设置岗位、确定聘用条件、开展职务聘任,调节绩效工资;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并纳入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
关于赋予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的提法也让人眼前一亮。《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
此外,《意见》提出,要创新办学资源统筹机制。支持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联合共建教学科研平台,开展联合公关和协同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助等多种途径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发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对高等学校捐赠按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政策。
高校怎样增强自身实力?
做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加快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为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是《意见》提出的总目标。此外,《意见》也定下了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根据中期目标,力争到2020年,若干所高等学校跻身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建成一批国内外一流学科,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成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到2030年——《意见》所设的远期目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总体上在全国同类高等学校中成为地位领先的高水平大学,有效带动全省高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大幅提升,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实现远大蓝图,增强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被认为是绕不开的课题。
《意见》指出,要努力构建学科发展高地,实施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全力打造若干龙头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大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政府及国际创新资源的协同创新,实现政产学研高度融合,要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还要注重弘扬现代大学精神——切实尊重学术自由,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增强青年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哪些学校将位列高水平大学?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3届以上博士毕业生
《意见》指出,建设高水平大学工作从2015年启动实施,每5年一个建设周期。省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服务与条件支撑平台建设等。
“高水平大学”是个“香饽饽”,哪些高等学校将进入这份名单?《意见》指出,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和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从省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3届以上博士毕业生的高等学校中择优遴选。
省内已列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列入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范围,建设资金继续按原渠道落实,不在此次建设投入之列。广州、深圳市政府根据本意见分别提出本市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名单。
5年的建设周期将按照自主申报、评审认定、建设实施、绩效评价4个阶段开展。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项目进行论证和指导,开展竞争性立项,并对立项的学校在政策配套和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差异化支持。
建设周期结束前,只有成效显著、评估优秀的高等学校才能拿到下一周期重点建设计划的“门票”,那些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高等学校,则要接受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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