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推动博士生教育改革 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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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推动博士生教育改革 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

中国人民大学推动博士生教育改革

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

在职博士生占比低于10%

人民日报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赵婀娜)中国人民大学今年将全面推动旨在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教育综合改革,开展严格控制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学制改为四年制、推行招生“申请审核制”、强化具有淘汰功能的综合考试制度等举措。

针对严格控制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自2015年起,除高校教师、科研单位研究人员之外的在职人员,占全校博士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0%以下。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求表示,博士生是未来的学术先锋,应该对学科的发展有所贡献,而各种数据统计显示,在职博士中官员、企业家较多,对丰富学科文献贡献不大,控制这一比例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博士学术水平。

人民大学还将推进“申请审核制”招生模式改革。将原有的“初试(含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复试(含外语及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选拔方式,改为“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即要求考生在申请时提交已有科研成果和科研计划书,由学院和导师组对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一般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考核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据介绍,“申请审核制”旨在改变以往“初试统考”模式过分注重分数的弊端,突出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品德及专业发展潜力的考核,突出学院及导师在博士生录取工作中的学术评价自主权。

人民大学将博士学制从三年延长至四年。其中,有半年到一年送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学习。据介绍,国际视野不够是中国博士生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学生海外学习,将有助于培育博士生的学术理想和创新精神,完善其知识结构和理论基础,使其在学术积累、思想创新、研究能力、国际学术交流和论文写作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改革方案还在质量保障方面提出了若干举措,通过强化具有淘汰功能的综合考试制度、预答辩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制度、匿名评审制度、学位论文答辩后补充修改制度、学位论文事后抽检制度等,发挥各项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淘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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