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正探索建立聘用制公务员制度,力争年内新招公务员时实施。
据了解,聘用制公务员(或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经过公务员考试后,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对于普通人来说,最直接的观感就是聘任制打破了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体制束缚,采用合同制,如果考核不过关,就可能被炒鱿鱼“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
采访中记者获悉,目前广东范围内,只有深圳和顺德进行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其中,饮“头啖汤”的深圳是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试点,于2007年和2009年分两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务员。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虽然目前珠海的制度正在探索中,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对深圳的做法“非常感兴趣”,“我们的制度设计注重实效,将分析他们的成功经验,积极实施”。据介绍,珠海将抓紧制定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至于时间表,这位负责人表示,“所有程序走完,年内吧”,他说,力争年内实施首次考试录用聘用制公务员计划。
目前录用方式
珠海目前与绝大多数城市一样,录用公务员的形式一般就是民间所说的“委任制”和“考任制”。前者是任命提拔式的,比如委任某某局长职位。后者是通过统一的笔试面试,考上了就有铁饭碗。
他山之石
深圳的“执法员”设7个职级,各职级间无上下级关系,一级执法员也无权领导七级执法员。有执法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只要我把工作做到位,满了年限、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就可以3年一升,或者4年一升,到退休的时候就能达到二级执法员、一级执法员,享受相当于处级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有分析认为,这种举措有利于破解公务员的“30岁尴尬”和“天花板困境”,摆脱大家只能盯着一条“官道”求晋升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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