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西青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三阶段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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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西青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三阶段时间安排表

2015

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西青区第三阶段)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地 点 及 备 注

6月8-10日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查询教学能力考试结果

www.tjxqjy.com

6月10日-15日

1.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网址:www.tjgspx.cn)

2.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

天津市

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6月15日上午10:00

至6月19日下午16:30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考生于6月15日10:00至6月19日16:30之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cn),在主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和申请表打印。考生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与参加考试时一致。

6月17-19日

符合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领取受理通知书; 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①.网上录入信息并打印完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印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纸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5寸照片三张(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中);③.《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⑥.非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天津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在天津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存档机构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⑦.申请确认单(须本人签字确认)。

西青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必须

本人于

规定时间段到场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特别提醒:咨询电话 2791.4202 2739.2509

1

、确认顺序见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名册安排

2

打印申请表后,请将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名册中的报名号,用铅笔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左上角。

3、

准备正面蓝底1.5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要粘贴在《申请表》处,剩余一张装在自备的信封中,并在信封和相片上写上报名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及学段。

7月初以后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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