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及各报名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26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从2015年7月4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中午12:00止。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在部中心统一报名平台上进行。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操作。报名成功后未按期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到现场辅助报名点(详见附件3)报名、缴费。各报名点于2015年8月18日前将考生签字的《报名表》及费用汇总后,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逾期未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报名点负责。
3、报考人员应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信息负责,如实填报。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被做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点和网站只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不负责报考人员的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在办证审核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4、政策咨询电话:85456551
技术咨询电话:85455300
五、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报考人员应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的,或因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或证书办理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试成绩将2016年1月8日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予以公布。
4、考后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点现场辅助报名的,考后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办理由该报名点负责;网上报名的由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负责。
七、考试用书征订
1、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6号)精神,2015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2015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⑴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⑵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是考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对报考人员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各单位和报名点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统一征订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的规范教材,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报名点将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若需教材,务必于2015年7月25日前到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03室(联系电话:85240326),现场预订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若需教材,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认定的唯一售书网站)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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