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保证质量、规模适度、完善政策、从严管理、健全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选聘标准。着眼于“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和“强基层组织、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的工作定位,严把选聘入口,着力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2015年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要进一步改善选聘结构,注重选聘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的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少数民族地区要重视选聘懂双语的学生。
《通知》要求,要保持适度规模。综合考虑目前在岗和流动情况以及基层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数量。要坚持量出为入、有进有出,注意控制选聘大学生村官规模。要注重配置合理、分布均衡,不同地区、各类村都要安排大学生村官,在保证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鼓励他们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到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干事创业。
《通知》要求,要改进选聘方式。着眼于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鼓励借鉴山东等地与选调生并轨的做法,探索与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衔接的方式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择优选聘,可采取学校推荐、组织考察、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与考试选拔相结合等方式,真正把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有志于扎根农村的优秀毕业生选聘到大学生村官队伍中来。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确定选聘数量,制定选聘计划和简章,由省级或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县不得自行选聘。建立选聘工作报备制度,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当年选聘计划、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等,要提前与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沟通;选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选聘工作进行总结,并将选聘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在做好今年选聘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流动渠道,重点解决好服务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流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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