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311-86955961。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bianss@,邮件内容需 包括:准考证号、身份 证号、考生姓名、职位名称、联系 电话、手机、所在单 位(学校)等信息。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 国家统计局河北 调查总队职位面试。
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凭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 备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1寸彩照,如实、详细填写 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并注明各学习阶 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 的外语、计算 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 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 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 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 缴纳社保证明和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 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 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 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 单位不一致的,还需 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 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 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1寸彩色照片6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 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 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不再退还。
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8日进行,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94号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乘车路线:乘11路、游11路、二环1路、二环2路、326路市内公交车,西二环合作路口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南。
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 的,面试后按综合 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 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 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 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 绩×5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955961、86955097、86955965
联系人:边双双、李玉善、刘春燕
面试时间职位名称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面试入围分数线备注3月8日国家统计局承德调查队调查科科员1001703001彭瀛漩703213108304118.100王艳703237480127118.100董振伟703239132220118.100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综合科科员1001703002闫建伟703211500327125.200吴同葳703213112319125.200陶钰703213172711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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