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29日后出生)。
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由应聘者向我校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
《福建省邮电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及有效验证日期);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费缴款凭据复印件(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本校人事科,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报名费80元/人。
户名:福建省邮电学校学校
帐号:1402024109008921255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12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60号福建省邮电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8)
联系电话:0591—83573916,联系人:郭老师
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在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上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学校将在规定时间统一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随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供学校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教育信息网()及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考试、考核安排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内容为相关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师德修养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考核、体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从业资格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安排,参加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安排,考核、体检通知等有关招聘注意事项和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发布在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请各位应聘者自报名时间截止后密切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注: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及时关注。)
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0591-83597265(福建省邮电学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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