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以上所有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按规定要求进行。
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请上述人员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EMS)给学校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13535。地址:浙江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考核
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将在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跟拟录用人员商定。
(一)辅导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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