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1、2015年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应届上海户籍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
3、历届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非本市户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以上招聘条件之外的外省市大专学历,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招录为本单位非编医生,享受非编医生待遇,待符合入编条件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二、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1、纳入本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2、外省市人员租房补贴
3、外地职工青年公寓
4、在职学历教育奖励:经单位审批同意,参加并通过与工作岗位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教育,一次性奖励其标准规定学习期限内全部学费的70%;
5、为满足上海落户政策的职工办理户籍手续。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应聘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E-mail或邮寄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或邮寄至本中心,我们将在初审材料的基础上,发出面试通知。
1)、E-mail:baoshan120@126.com
2)、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明路158号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人事科www.sdsgwy.com
邮编:201901
三、联系电话:021-33796750 021-33796376(传真)
四、联系人: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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