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蒙古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信息不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履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需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号码报名。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招聘工作委员会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3日12:00。
2.招聘中涉及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交费时间: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3日23:59:59,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名。
2.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应聘人员请关注报名网站关于退费的公告办理减免报名费事宜。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2月5日至2月7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
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5年2月8日上午9:00一11:00。
(三)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各位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2月10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报名网站上通知。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95号(旅游大厦)2楼。
联系人:董利民
联系电话:0471-6203209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在资格复审时须向招聘工作委员会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招聘工作委员会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工作委员会将在面试前3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文件。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其中,网络岗位需上机操作,俄语翻译岗位需现场俄语口译、笔译。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考务咨询电话:0471-6945918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6075、0471-694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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