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国四川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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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中国四川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48人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5年0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5年0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应聘人员报考时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在国外就读两年以上的除外。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报考时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

报考岗位要求计算机水平等级的,报考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计算机等级资质证书,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的除外。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附件1中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

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具有技师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

飞行教师;

其他紧缺人才。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来招聘的上述人员,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占用按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名额。

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48名,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5年0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afuc.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03月02日09:00至2015年03月19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03月21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其一切后果自负。

办理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持该《笔试准考证》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15室)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其笔试资格。确认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03月24日09:00至2015年03月25日17:00止。

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确认《笔试准考证》后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整招聘岗位和指标,并于2014年03月27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整或取消后,本人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段淘汰的方式进行,即先笔试、后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民航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飞院发〔2011〕13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5年0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所规定比例执行。

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时间为2015年0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无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03月29日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当天向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面试时间及要求

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03月29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03月30日09:00至2015年03月31日17: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15室)。

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5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自荐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应聘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04月02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学院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由学院于2015年04月03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是以面试成绩作为公招考试的最终成绩和录用依据。若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并且影响到录取时,则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8-518211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8-518200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

电子邮箱:cafuc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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