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见附表一至表七)
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至1月28日。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35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岗位以此类推;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网上报名与缴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诚信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及职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5年 1月23日---2015年1月28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5年 1月23日---2015年1月28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5年1月29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2月5日- 6日。联系人:张晓毅 18099220677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要求有关的知识,通过现场问答、闭卷笔答、文章或报告撰写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 )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公示
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监督人:崔 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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