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2015年考试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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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2015年考试面试通知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附件一)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国税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系统网址为:http://www.gxgs.gov.cn:8088/gwy,首次登陆的初始密码为:gx123456。

情况特殊的也可拨打0771-5710227进行电话确认。无故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710227,传真号码:0771-5869821,5710232。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XXX,用人司局:XXX”。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应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登陆“考生由此进入”系统直接下载打印,不得下载空表自行填写)。

(四)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六)对报考有户籍或生源地条件要求的职位,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薄(已从家庭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仍提供原迁出户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派出所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邮寄复印件,并附书面说明,待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携带盖有公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及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邮寄的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招考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写一个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请考生根据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税务干部学校教学楼(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3月15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具体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地址和路线图见附件三。

确定综合成绩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当天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同时,在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陆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其他

(一)关于体检工作安排。广西国税定于2015年3月17日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体检。

(二)广西国税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广西国税网站(www.gxgs.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进行专题发布,请密切关注。请考生在近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已发生变化的,请主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人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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