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31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5月30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5月31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物 (主观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网上报名:1月26日至2月9日
网上照片审核:1月28日至2月11日
网上交费: 1月28日至2月15日
准考证打印:5月26日至5月29日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晋人社职字[2013]18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3科)。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成绩管理
(一)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只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的考试即可;
(二)相应专业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二级建造师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和终审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
报考人员均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报名,按照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工作日内只审核上传的照片,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及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资格审核时,合格人员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交费前可对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以外的信息进行修改,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可修改。
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应考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审核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收取。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6日至6月4日(双休日不办公)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
报名费发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考务费发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二级建造师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类别,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其它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事宜由省建设厅及有关初审部门负责,联系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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