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我校2014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招聘面试安排公布如下:
面试时间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至下午17:30
面试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理科楼
面试报到
1、报到时间: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7:30~8:10、下午12:40~13:10
2、报到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理科楼219教室
面试形式
1、专业技术(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环节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注:试讲不能使用课件,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使用),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试讲结束后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现场提问,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专业技术(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之和,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核环节。
2、专业技术(辅导员)、专业技术(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流程
(一)上午7:30(下午12:40)入场候考:考生根据面试安排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考试当日上午7:30(下午12:40)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注:1、符合条件直接面试的人员报到时必须持个人身份证及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党员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证件原件遗失的可凭借由发证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未能提供规定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的作不符合应聘资格处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超过复审时间未进行应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2)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持个人身份证现场签到,身份证原件遗失的可凭借由发证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签到。
(二)上午8:10(下午13:10)宣读候考纪律。
(三)上午8:15(下午13:15)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面试岗位分组情况进行面试顺序抽签,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违者视为面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上午8:15(下午13:15)后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上午8:15(下午13:15)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考,按面试缺考处理。
(四)上午8:30(下午13:30)面试开始:面试考试后考生按岗位抽签顺序,凭身份证原件由引导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由主考官主导进行。
(五)面试成绩公布:待同一批岗位面试完成后,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考生在成绩册上签字后方可离场,未签字者按缺考处理。
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戴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集中管理。候考过程中一旦发现携带、使用通讯设备的,将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只能报读本人的面试序号(如“我的面试序号为0101”),不需自我介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有透露本人信息等情节的,将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为了面试的保密要求,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出入洗手间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如确有要离开的,请考生本人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须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待同一面试批次岗位面试完成宣布面试成绩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面试成绩统一公布、考核(直接考核)时间安排等后续工作信息将在面试环节结束后的2到5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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