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2013—2014年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2015年将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贫困毕业生。其中,2013年和2014年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
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户籍在大渡口区及相邻区县(九龙坡区、巴南区、江津区)内。对高考升学前户口在以上4个辖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尚未转回的考生可以报考;考生原户籍不在以上4个辖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以上4个辖区所在地高校的人员,不属于本次贫困生户籍招考范围。报考时须提供高考升学前户口在以上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1)就业部门确认的“零就业”家庭;(2)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3)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4)残疾人联合会确认本人为残疾的,但符合体检标准的;(5)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1984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报考职位的其它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
2:00—6:00)。
报名地点:大渡口区政府大楼三楼事业人员管理科(3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902163。
报名手续:报考者按岗位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原则上本人应到现场进行报名,但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示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照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贫困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同时“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本人残疾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市政府确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合格的,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用。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用不予退还。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纳的考务费收据回执于2015年1月22日(下午14:00-17:00),到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职位一览表(附件1),分值为100分。两科笔试成绩总和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与面试有关事宜,于面试前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Index.html)上发布。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递减招聘名额(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一日的下午17:00时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计算按照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次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政策咨询电话:023-689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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