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准考证号附后):
因联系方式不详,无法寄送《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异常试卷认定告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你在参加抚州市2014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作答试卷经相关机构检测为异常试卷。依据《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赣人社字[2014]125号)第四条第(九)项、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该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如有异议,你有权利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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