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岗位及人数、工作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交通协管员3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总队指挥中心民警做好值勤、接警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无恶习及前科劣迹。
2、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严重疾病。
3、大专以上学历。
4、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5、口齿清晰;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较强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经录用后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委托的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机构签订二年期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1600元,均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31日。
报名地点:海口市滨涯路9号交警总队办公楼406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张。
联系电话:68835147
(二)资格审查。省交警总队根据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政审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试用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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