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录用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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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录用资格审查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6日(周五)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资格审查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2号1楼大厅西侧,从南门进入)

考生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准考证

4.从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5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延缓派遣的毕业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4年、2013年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从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5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4.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工作证原件

3.准考证

4.网上报名填报的工作经历中所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出国留学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资料: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奖惩情况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的报刊等)。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考生登记表上的姓名或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的,或是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收回相关材料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各类身份人员收回的材料分别为:

应届毕业生

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延缓派遣的毕业生

1.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2.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

1.网上报名填报的工作经历中所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出国留学人员

1.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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