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下半年全区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沈静等35名考生(名单附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招考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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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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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951—666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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