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遴选第二批中小学杰出校长、专家型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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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遴选第二批中小学杰出校长、专家型校长

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素质校长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杰出校长、专家型校长培养计划。

记者了解到,按照《吉林省第二批杰出校长培养对象遴选方案》要求,此次遴选对象是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园长)正职校长。推荐校长所在学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杰出校长培养对象和首批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不在推荐之列。

杰出校长推荐资格:1.参加过吉林省首批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训班;2.具有10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3.具有5年及以上的校级领导工作经历;4.男不超过53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生),女不超过48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突破年龄限制;5.在职正校长。

专家型校长推荐资格:1.具有8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2.具有5年及以上的校级领导工作经历;3.男不超过53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生);女不超过48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突破年龄限制;4.近5年内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中青年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或近3年参加过中西部校长国培项目的优秀学员。

遴选办法:统一组织推荐人选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类别分组答辩,领导小组综合答辩成绩和办学业绩最终确定培养对象。

另外,报送的材料需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送达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8905307,15904407778,1273762900@

遴选专家型校长答辩时间暂定1月下旬或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遴选杰出校长答辩时间为2015年3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地点:吉林省教育学院教研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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