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春市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举行了一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单位资金补贴”发放仪式,10家安置了残疾人大学生的用人企业领到了资金补贴。
据了解,为安置长春市户籍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单位给予资金补贴,是长春市残联鼓励用人单位积极为残疾人大学生开发就业岗位而推出的优惠扶持政策,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大学生(安置一名盲人就业的,按照安置两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将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50%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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