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各小学、幼儿园于2月7日(腊月十九)放寒假,中学于2月12日(腊月二十四)放寒假。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
下学期南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3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上课。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恶劣时应立即停止补课。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假期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和提高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保证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和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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