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完善普通本科高校财政拨款政策,对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以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予以保障。
从2015年起,江西对省属本科高校增加的财政拨款将直接列入各高校部门预算,由高校依法依规安排和管理,统筹用于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以往高等教育各类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规范,有助于高校发挥办学自主权,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推动特色办学。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30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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