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公务员招录将开始 预计6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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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公务员招录将开始 预计6日起报名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将开始 预计6日起报名

获悉,2015年度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即将开始,预计近日将发布招考公告和简章。往年春节之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报名才会开始;今年“省考”提前到春节之前进行报名,笔试仍在春节之后。

A

“省考”招录将启

预计2月6日—12日报名

1月29日下午,江苏省召开2015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会议,启动今年的江苏省公务员招录。

那么,今年“省考”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报名,这是不少考生关心的话题。了解到,近日我省常州市政府网站一则消息透露出这一重要信息——今年“省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6日—12日。

“省考”报名是由省统一组织,全省各地统一在网上报名。由此可见,扬州的考生预计也是2月6日到12日期间报名。

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透露,今年招录数预计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工商、质检两个单位由省垂直系统改为市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之中,可能未申报招录计划,这将影响招录人数。“具体情况,有待招录简章发布之后才能得到明确的答案。”

“招录人数下降,带来的是残酷的竞争。”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分析说,虽然公务员已经与企业一样,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待遇也不高,但因为职业稳定,并且发展前景、上升空间还是颇有吸引力的,在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考公”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B

笔试分为三类

区别主要在是否考《申论》

据了解,今年“省考”公共科目笔试继续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也就是说,每个参加江苏公务员笔试的考生均需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只有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需要考查《申论》。”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分析说,每一类对于考生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C

报考专业要求或有变

一般不限专业或者专业大类设置

虽然简章尚未发布,但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分析,今年“省考”将继续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这体现了公务员招录面向基层经验用人的导向。

另外,将规范专业设置,方便更多考生报考。为规范公务员招考工作,给更多考生提供报考机会,招录职位计划对报考专业的要求,根据职位性质,除要求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设置外,一般的综合性管理岗位按照不限专业或者专业大类设置。其次是将突出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方面,明确录用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D

春节打乱“省考”节奏

考生普遍担心没有时间复习

往年春节之后,“省考”报名才会开始。今年,由于春节姗姗来迟,打乱了“省考”的报名节奏。

考生小杨是“考碗族”,先后参加了5次“国考”和“省考”。对于今年的报名时间的变化,感到会影响她考试的情绪。“往年都是春节之后报名,那时大家已经过完年了,可以全身心投入到考试复习中去。”小杨说,虽然才结婚,但春节期间要到双方父母家和亲戚家拜年,今年报名之后,基本上没有时间复习了,或许只能选择“裸考”。

考生小余是应届毕业生,一直在苦苦等待“省考”报名的到来。“不知道是春节前还是春节后开始报名,到现在才知道节前就可以报名了。”小余说,他虽然是安徽人,但如今都是网上报名,在家也一样可以上网操作。现在最担心的是复习,本来计划参加培训班的,现在看来,没有多少时间留给培训班了,只能自己找书来备考了。

专家建议

节奏乱了,心态不能乱——

多练真题 提高速度

春节打乱了“省考”招录节奏,专家提醒说,考生的心态不能乱。

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表示,“史上最长寒假”已拉开序幕。对于想参加“省考”的大学生来说,要充分利用好“史上最长寒假”来备考。考生或许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班,但是复习是少不了的。

■多练真题

“参加培训班可以熟悉试题,熟悉考试套路。今年时间不允许,需要多练真题。通过做真题,能快速找到应对考试的正确有效技巧和方法。”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指点说,对于初次参加“省考”的考生来说,要研习历年真题,熟悉考查点,了解出题思维,也可以了解自身的强项和弱点,再针对弱点有针对性地提高。

“练习真题,是熟悉题型和出题人的思路。”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指点说,考生还需要提高答题速度。通过模拟考试,可以测试出自己答题速度,决定“舍弃”,确保最大可能得分。

■熟悉热点

另外,考生需要熟悉过去一年的时事热点,把握十八大以来的大事,特别是锻炼透过社会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对于参加申论考试的考生来说,一定要多动笔,提前写两三篇范文,想与写差别很大,只有通过练笔,才能在考试时思路清晰心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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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行公务员淘汰制

可解聘、应解聘情形有14种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用人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深圳市发布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可以解聘以及应当解聘聘任制公务员的14种详细情形,2月1日起实行。

《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聘及应当解聘的情形有14种,其中可以解聘的情形有6种,应当解聘的情形有8种。其中,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未经用人机关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等情形被规定为可以解聘的情形。而例如像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等情形则被规定为应当解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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