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党政机关公务员需脱离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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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党政机关公务员需脱离社会组织

未来5年,北京新录用的公务员都将下派到社区锻炼,并建立制度给予保障。

此外,北京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公务员应脱离社会组织,新增社会组织中,严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任会长、秘书长等职。

三类组织可到民政部门登记

昨天,北京市展望“十二五”之民政事业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新京表示,“十二五”期间,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但仍然需要政府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而且未来5年,北京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会有所加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单位、枢纽型社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政、税务、人事劳动、公安、外事、银行等相关部门也会组成一个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全面监管社会组织。

另外,将建立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行政约谈制度,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渠道、办法。

党政人员须退出社会组织

“目前北京的社会组织中,还存在党政干部兼任会长、秘书长的现象。”李新京表示,今后新增社会组织中将严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兼职,要求其脱离社会组织。

不过,控制形式上主要依靠社会组织的自律,即社会组织下届换届选举中,党政工作人员兼职者不得当选。

新公务员将到社区锻炼

李新京称,北京将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但对于是否以挂职的方式进行,他表示尚未确定。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起,北京已首次选派一批公务员下挂街乡锻炼,时间为1年,多是基层经历不足两年者。

未来5年,北京每年将向社会公开招聘500个社区岗位,并培训2万名社区工作者,实现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拥有一名大学生和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到2015年,北京社会工作队伍将达到10万人,登记注册社工2万人。

未来五年民政工作其他亮点

救助管理

北京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将设立“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这是“反家暴”工作首次纳入北京救助管理。探索完成长期滞留受助的未成年人户籍管理办法、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

低保

力争2015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将建立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并探索研究低收入对象与低保对象享受专项救助的合理差别。还将出台实施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核查办法。

养老

城南和城北地区分别新建一所市级养老机构。在社区、村分别发展1万个老年就餐送餐服务点和1万个托老所、家庭养老互助点。2015年,养老床位将达到12万张,相当于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8张。

儿童福利

构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未来5年内,要求各区县设立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对于父母双方失踪、重残或服刑而无抚养能力的未成年人,将纳入孤儿保障体系。还将研究制订困难家庭儿童生活津贴政策。

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奖励金标准将会参照优抚政策,进行调整提高。同时,北京将建立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制度,并研究解决见义勇为荣誉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等优待问题。

应急避灾

“十二五”期间,北京救灾物资储备量将可应急保障1%的常住人口。室内外应急避灾场所的建设将纳入市政建设规划。综合利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广场等设施,实现每个社区有1个以上应急避灾场所。

党政人员退出社会组织历程

●1994年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部门领导同志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1998年 明确党政、审判、监察机关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之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正副会长、秘书长、分会会长等,但可任名誉职务,比如理事。

●未来五年 不仅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党政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也被包含在内。

数读民政发展

目前,北京有7000余个社会组织。

预计2015年,北京市登记社会组织总数达1.1万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8个以上;社会组织总资产达650亿元,18万人在社会组织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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