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97年5月25日前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考试合格的相关证件)及符合所报职位的学历和专业;
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的人员;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
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
报名须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在附件中下载打印的《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职高中特殊教育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纳雍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应附有本人在校所有学科学习成绩,且经就读学校签章认可)及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名表》,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因调整招聘计划而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若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申请改报职位的,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其所交报名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县城高中教师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报考乡(镇)中心校幼儿教师职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纳雍县第二中学。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若有调整招聘计划的职位,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职位数计算)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纳雍县第二中学。
面试方式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县城高中教师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报考乡(镇)中心校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才艺展示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县城高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报考乡(镇)中心校幼儿教师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73536723(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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