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2015年5月12日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初审合格人员持报名信息表1份(贴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份各1份(应届毕业生由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当天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
音乐学科(总分100分,包含三个环节)
1.说课(50分,15分钟)。说课内容选自江安县现行初中七年级音乐教材,由考生自选。
2.自弹自唱(30分,5分钟)。曲目由考生自定,面试场提供电钢琴。
3.舞蹈展示(20分,5分钟)。内容自定,配乐自备,考生自备配乐U盘,不得将手机和其他配乐载体带入面试场,面试场提供播放设备。不按本公告规定自备配乐载体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其他学科(总分100分)
总分100分,说课内容由考生自定,范围是江安县现行高中一年级该学科教材。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主动接洽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或通讯不畅通影响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后果。
2.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行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不按规定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按面试通知单位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入闱管理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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