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表现优秀。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六)一般应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不符合的,聘用后户口自行解决,单位不负责办理户口迁移事项。详细入户条件和要求,可查询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安部门有关公告或网站。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广东局各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职位。
招聘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将根据专业特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公开报名
1.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5月1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广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http://bm.gdciq.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下载准考证等。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至28日17:00。
4.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审核
广东局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笔试。审核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29日。
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6月4日至7日笔试开考后半小时内。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5年6月7日上午
笔试考场设在广州市,具体地址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局网站公布。
确定面试名单
各职位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广东局将在本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
面试前,广东局组织人员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职称证书等报名材料。社会在职的报考者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广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告。面试由广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成绩,B为面试成绩。
咨询和监督
广东局人事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咨询电话:020-38291737。
广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0-38290053。
广东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本次招聘的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技术咨询电话:020-3829029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邮编:510623。
网址:http://www.gdciq.gov.cn
其他注意事项
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的,广东局将按规定记入不诚信行为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试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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