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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