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区或全国招聘。具体范围详见《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往年招聘的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招聘;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现役军人;
7.2015年4月20日后机关事业辞职、辞退,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区内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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