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13家出国留学中介获资格认定
省教育厅公布13家予以资格认定的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名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它们获准在我省自主开展自费留学中介服务业务。与此前相比,获得资格认定的机构新增四家。
这13家机构分别是: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福建省建安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福建省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福建省恒星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福建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福建省外服留学咨询服务中心、福州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友好交流出国服务有限公司、励诚(厦门)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厦门吉思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教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人力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中,后面四家机构为新增机构。
根据有关文件,上述机构可以为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提供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入学申请和签证代理、组织安全教育、帮助联络和安排等服务活动。但不得代表外国教育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学费或组织相关教学活动;不得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不得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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