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埠验证点:
根据《司法部公告》(2008年第75号),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亦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为更好协助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其他境外学位获得者报名参加司法考试,请各地代办点近日受理相关认证申请时开通快捷通道。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此类认证申请的受理工作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以确保有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认证结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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