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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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27人

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资格,详见《辽宁省有色地质局2015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2.应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辽宁省有色地质局2015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单位简介详见如下网站: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一队:http://www.lnys101.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三队:http://lnys103.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四队:http://www.lnys104.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五队:http://www.lnys105.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http://www.lnys106.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七队:http://www.lnys107.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查总院:http://www.lnysdk.com/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察研究院:http://www.lnysy.com/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http://www.lndzxy.com/default.html

其他单位简介请电话咨询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开发布。

(二)职位查询

详见公告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请报名人员将《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表样格式不可更改)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邮箱:lnys2015@163.com

邮件主题按此顺序填写: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

同时应聘者在报名截止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3415室,邮编110013,,应聘者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报名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一周后,在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http://www.lngb.org/)公告。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均设有咨询电话,应聘者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3)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http://www.lngb.org/)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人际协调、综合分析、相关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http://www.lngb.org/)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http://www.lngb.org/)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站(www.lnrsks.com)和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http://www.lngb.org/)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024-31977179;024-31977195

一〇一队:024-57137596

一〇三队:13942594386

一〇四队:0417-6272500

一〇五队:13898985337

一〇六队: 024-72868699

一〇七队: 0411-87847373-8603

勘查总院:024-22721782

勘察研究院: 024-22715116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024-31977180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139415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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