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4月30日(周四),具体时间严格以短信通知为准,不能迟到。
资格复审地点
西青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资格复审时,请自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
(一)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显示带有钢印的照片、姓名、学校、院系、专业);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5.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携带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能够办理改派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2013、2014年毕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院校所属省级人事或教育部门(以报到证上的公章为准)开具的能够办理就业派遣或改派手续的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13、2014年毕业生,若具有天津市户口,且报考岗位未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也可按社会人员的条件准备材料)
(三)社会人员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存档证明)原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服务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对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安排
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周三)8:00至5月15日(周五)16:00;
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周六)至5月17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证件为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准备好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请按照规定时间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迟到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与考生进行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考生的情况,考生自负责任;
4.考生收到短信、查看本通知后,请及时回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时间到发短信手机号码确认,如张三000000000000000000于4月30日(周四)上午8:30参加资格复审或李四000000000000000000于4月30日(周四)下午2:00参加资格复审
5.咨询电话:022-27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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