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5月4日(周一)上午9:00,不能迟到。
资格复审地点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资格复审时,请自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显示带有钢印的照片、姓名、学校、院系、专业);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5.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携带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能够办理改派证明原件。
(二)社会人员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存档证明)原件;
5.报考工勤岗三岗位的考生还须携带党员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安排
面试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现为农业户口的考生,须同时下载并填写农转非保证书,于资格复审时一并上交;
2.资格复审所须证件为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准备好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与考生进行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考生的情况,考生自负责任;
4.考生收到短信、查看本通知后,请及时回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时间到发短信手机号码确认,如张三000000000000000000于5月4日(周一)上午9:00参加资格复审
5.咨询电话:022-27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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