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职数:副所长岗位,职数1名。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协助所长做好研究所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应用研究及其他课题研究,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法学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19楼,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办公室收。报名时间:5月20日至6月1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管理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箱: fzyjs@shanghai.gov.cn
联系电话:6384098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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