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特制定201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一、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校内调剂。
1、拟在相同学科(专业)内调剂的考生可由所报考院系自行完成。涉及跨院系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筹安排。
2、拟调剂至非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校内调剂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流程后方可完成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基础学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可调剂至各临床学科(专业)。各临床学科(专业)考生可调剂至我校各基础学科(专业)。
4、凡由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调剂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面试。
(二)校外调剂。
根据研究生学院下达各院系调剂指标,各院系结合本院系实际调剂缺口学科专业、导师情况,适当安排调剂考生数量,一般参加调剂指标与调剂复试考生比为1:1.2,特殊专业可放宽至1:1.3。
校外考生调剂至我校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身心健康。
2、拟调剂到基础学科(含生物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社会工作、人文医学、图书情报、应用心理学及其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一区的基本要求。
3、拟调剂到临床学科(含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及其专业学位)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中单科、总分原则上应比国家规定的一区基本分数要求分别高5分(总分300分的科目高15分)和10分。
4、跨学科调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
5、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调剂报考基础学科考生,优先调剂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的考生,优先调剂CET-6成绩大于等于425的考生,优先调剂毕业于部属重点院校、省重点医学院校的考生。
对拟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政策,按照网上调剂程序办理。
6、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调剂考生还要符合各院系提出的具体调剂政策。
二、调剂程序
1、在研招网开通“网上调剂系统”期间(3月20日-4月25日),我校公布各院系调剂专业及调剂人数。
2、在研招网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生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后,及时在研招网回复,完成网报流程。
3、完成网报流程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录取流程。经我校复试合格的调剂生,在“网上调剂系统”上收到并回复 “预录取通知”,完成全部调剂复试流程。
4、对于经过复试未被录取的调剂生,我校可建议调剂至我校其它专业继续复试。
5、我校将调剂、复试、面试有关事项按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凡未按规定时间确认回复的调剂考生将视为放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和面试由有关院系组织完成。
1、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验能力、临床技能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核,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考试方式可为笔试、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2、面试。
(1)未通过面试前各项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考生面试表现结合评价标准,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
四、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调剂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整个调剂过程中,我校不收取任何除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部门规定外的费用,不接待任何中介或个人推荐,一律以考生网报真实信息为准。
六、通信联络
学校代码:10114 学校名称:山西医科大学
邮政编码:030001
地址: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共卫生学院一层)
联系电话:0351- 4135123 传真: 0351-4135123
微信平台:sxmu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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