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和调剂缺额
我校2015年共有29个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专业和调剂缺额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调剂缺额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学术型
33
020201
国民经济学
学术型
4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03
财政学
学术型
15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型
13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学术型
10
0202Z1
金融工程
学术型
19
027000
统计学
学术型
7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型
5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其应用语言学
学术型
14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学术型
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1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型
7
120203
旅游管理
学术型
11
1202Z2
人力资源管理
学术型
8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术型
2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型
1
120502
情报学
学术型
5
1202J1
文化产业管理
学术型
4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9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19
025300
税务
专业学位
19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18
025500
保险
专业学位
20
025600
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29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24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2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9
合计
403
二、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方式
所有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提交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调剂程序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从3月18日—23日下午5:00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相关调剂信息,提交调剂志愿。
2、研招办于3月24日下午5:00前组织各专业调剂组进行调剂,各专业调剂组根据初试成绩、学业情况、报考专业等因素综合考查,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同等条件下,985或211学校的生源优先考虑。各专业在调满名额时即关闭该专业的调剂报名系统。
3、研招办于3月24日下午5:00前向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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