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1年全区公务员招考笔试阅卷和合格线划定工作已结束,从5月11日至25日起,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内容:拟进入面试考生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等原件;能够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相关材料;职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限及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各项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前,各招录机关(单位)向拟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收取报名资格证件(原件),证件收齐后,在指定时间到复审地点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复查审核。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同时复查各招录机关(单位)初审情况。
据介绍,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职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如排名并列,并列者要同时递补)。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考机关(单位)将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考机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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