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获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以下规则录取: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排位,则高考原始成绩分数(不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原始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提醒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系统显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最初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2003年北师大将之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04年由教育部批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分校单独招生,实行单独的分数线政策和标准,学生毕业后后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位证书,分校为独立法人,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招生业务及党团业务归广东省统筹管辖,北师大定期给予教育和学术上的支持和指导,是北京师范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分校,按照独立学院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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